您好,我需要您的帮助 我的小姨和小姨夫因为生活不济,暂居我的姥姥家,小姨夫长期酗酒闹事,折腾念及亲情收留他们一家的姥姥姥爷,更因此与众姐弟连襟感情失和。据姥姥的邻居和亲戚说,我姥爷在病危期间,小姨夫不顾亲情,甚至言语辱骂,使姥爷含恨而去。对于这些,我父母及其妹弟,看在命运多舛的小姨和两个孩子的份上,都能忍就忍。 因为我多年来在外求学,工作。父母并不愿我参与这些家庭琐事。所有的事都是听说,并未亲眼所见。但今年我结婚的日子,我是领教了。出于礼节请了小姨夫参加,可是他处处找茬,不听劝抚,口出污言。我也因是大喜日子,只是好言相劝。散席后,三姨夫开车把他和小姨还有姥姥送回了姥姥家,三姨夫刚回来,我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姥姥在别人家打来,哭诉小姨夫在三姨夫离开后,就冲她发飙,摔东西,把她推搡出门,在我家还未离去的亲戚一听这种情况,都义愤填膺,忍无可忍,一起去了姥姥家,据说起了肢体冲突,并拨打了110.可小姨夫在110来前躲了起来。现在姥姥被接到了二姨家,小姨夫还往我家打电话,我接的,意思就是没完没了。和他讲理,说他没有权利在姥姥家居住,可他叫嚣绝对不走。我想问这种情况起诉我小姨夫,以什么罪名起诉?能判刑吗?
尊敬的王亚平网友:
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有证据证明您的小姨夫他经常多次的对您的姥姥进行虐待,则构成虐待罪,他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追究。该罪的第一款情形,要向人民法院告诉,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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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