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zc”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
尊敬的“czc”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自2006年4月起,市政府为应对燃油价格的不断调整,减少因此而造成的出租汽车成本不断增加,采取了为驾驶员实施燃油补贴的惠民政策。截止到今年1月份,第一从业驾驶员每月补贴650元,第二从业驾驶员每月补贴325元。政府每年用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燃油补贴约2.5亿元。我们认为,提高出租汽车的租价标准,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驾驶员可能增加收入,另一方面也可能在一定时间段内因租价上调造成客源减少。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开展有关方面的调研,并将在得出结果后,与有关物价部门进行协商,努力减少因燃油价格上调给驾驶员带来的成本增加的压力。
感谢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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