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是我市人大法规授权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实施管理的部门。经我办审批的出租汽车大多在市中心区和原塘沽区内经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对原大港区的客运出租市场进行调研,并提出理顺我市出租汽车管理体制、车辆结构分布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届时,将和您取得联系,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出好的建议。
感谢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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