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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庄**   提问时间: 2011-02-15 16:48
 标题: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
内容:

    按照规定,可以夫妻双方共同贷款,如果有补充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到70万,如果还款能力没有问题,还需要双方公积金账户和其中一方的补充公积金三个账户余额达到7万,我的理解对吗,还是双方账户各3万,补充账户1万?另外,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过,可不可以提前自己存进去?

    谢谢。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11-02-16 17: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根据还贷能力、房屋价格、贷款最高限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倍数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您所提及的内容中涉及了其中三个条件,分别为贷款最高限额、还贷能力和余额10倍。在余额10倍的计算中,只计算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含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所以如果要想要贷到最高额度(以所购房屋价款超过90万为例),需要夫妻双方还贷能力良好,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达到7万,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才能贷到70万。另,个人无法缴存或补缴公积金。欢迎应浏览我们的网站:,如有更多问题请详询96266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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