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的问题是关于大家都关心的退休年龄问题,我反复学习了新的劳动法,但是有些内容,没有肯定有些含糊,就造成企业有机可乘,下面我想咨询我的情况属于哪种退休年龄。
我是86年毕业的正式大学专科生,后接本科,国家包分配,当时属于人事局管辖档案,在单位一直从事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所签定的劳动合同也是干部合同,可是现在单位却说要将干部合同改为工人合同,50岁退休,试想如果我50岁退休,工龄不满30年,而与我同龄没有上大学的人却工龄超过30年,同龄退休时比我还要多拿退休金,上大学的人不如没有上大学的人,并且,这么多年为公司的贡献也比工人岗的同事们贡献大呀,再说就我现在的年龄与经验正是干工作的好年龄,并且现在还在管理岗位工作呀,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企业聘任劳动者从事工人岗还是管理岗,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行政部门不能干涉。建议相关问题与企业协调处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