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岳父49年1月生人,今年62岁,68年9月响应党的号召到内蒙支边在地质队工作.(户口由和平区迁出),90年因照顾家人离职回天津居住至今一直靠打零工为生,2010年在市公安局的帮助下户口终于迁回天津,落户于东丽万新街的女儿家.现我岳父年老多病至今没有一分钱收入,因为当年的离职国家并没有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所以无退休金无劳保无医保,现在生活很困难。
我也咨询了劳动部门说60岁以上连续在天津户籍20年无劳保人员可以申请每月几十元补助,可以上城乡医保,但我岳父虽是正宗的天津人但户籍2010年才迁回天津(1968-2010户籍在内蒙),在天津户籍加上知青前的在津户籍累计已20年,但不符合户籍连续20年在津的政策,无法办理?
请问对我岳父这种情况的知情,天津有什么政策?有没有补助?
谢谢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目前政策规定,您的亲属不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户籍年限的规定,您的亲属本市户籍,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