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梅子”的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就您反映的浅水湾花园行政归属问题答复如下:
一、浅水湾花园坐落在西青区行政区域内,南开区与西青区在该地区的行政区域界线是以陈塘庄铁路支线为界,两区的界线很清楚、明确。
二、浅水湾小区居民房产证与户籍等问题,不是行政区划问题。您反映的浅水湾小区与阳光100存在区别的问题,2008年市政府为解决阳光100小区的管理问题,专门召开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决定阳光100小区由南开区管理。因此,阳光100小区已经纳入南开区管辖,而浅水湾小区未纳入南开区管辖。
三、目前,我市类似浅水湾小区(坐落在中心城区与环城四区结合部环城四区内)的居民小区有多处,我局作为市行政区划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此类问题高度关注,曾就解决此类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反映,但解决此类问题涉及相邻两个区,需要进行协调、协商。
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对类似浅水湾花园这样的小区调查了解,为市政府解决此问题建言献策,力争尽快解决此类问题。
天津市民政局
2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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