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不明白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室立即就您所咨询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现网上答复如下:
此次城中村改造工作,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提升整体形象的战略举措而实施的,争取三年内基本完成。此次城中村改造,区委、区政府以对历史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的”的原则,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北辰区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办法》规定了此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是以证载宅基地面积为依据与还迁房建筑面积1:1实行就近定向安置(公寓式楼房以证载面积为依据),为保障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环境,不能选择货币补偿。应还迁面积与实还迁面积的差价,入住前双方按相关规定结算。同时,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土地按征收标准补偿,地上物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结果补偿。至于您所反映高层公摊面积问题,在制作房型图时,我区与市规划设计单位经过反复讨论,多轮修改,已将房型设计进一步完善,房型更为合理,公摊面积也控制在最低水平。这一切都是为了尽最大可能维护拆迁百姓的利益。我们非常感谢您支持拆迁工作,也非常感谢您所提出的中肯建议意见。城中村改造不是旧房面积与新房面积的简单兑换,最根本的是改善老百姓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拆迁还房后,百姓的生活环境、住房条件、区域优势都会发生质的变化,房产价值也和目前所住平房不可同日而语。希望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算细账、算经济账、算长远账,认可拆迁政策、支持拆迁工作,在即将启动的宜兴埠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中,积极配合我们的各项工作。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30日
尊敬的不明白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城中村改造政策,给予您明确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您与坐落在村内的拆迁指挥部进行沟通,区、镇包村领导和工作人员将在此处办公,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给予更为具体的妥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