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两个人先后就同一个产品申报了实用新型专利,比如说是“滚筒洗衣机”吧,而且都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授权,能否认为,后申请的人侵犯了先申请的人专利权?
尊敬的宏盛公司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所以,您所说的有两个人先后就同一个产品申
报了实用新型专利,要看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相同。产品名称相同,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一定相同。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新霞
2011/1/17
【民生词典】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