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现向您反映一个情况,负责大胡同海河停车楼的物业公司(凤合物业)、无故拖欠工人工资,已经不是1、2次的事情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人的工资最晚发放不能超过次月的25日、但是现在已经是2011年了,本应该12月25日发放工资,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发放。而且该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三倍的加班费用休息日两倍的加班费,他们根本就没有执行过。(只是法定节假日按照1倍的加班费支付)。而且工人都是与该物业有合同关系的。 这种事情无法容忍!!
迫切希望有关部门领导为老百姓解决此事。可以调查此事。(老百姓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