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您好:
因工作注册调动问题,由原来单位注册地:开发区,转移到了新的单位注册地:保税区.因此公积金由原来开发区的农行,变到了保税区的建行.
因我在单位注册地变动前已经申请批准下来了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经还款一年,但是因为工作此类的调动,不知道后面原农行账户中的未用完余额,和在新单位注册地的建行账户内的额度如何变化使用,不得而知.
是否原农行账户内的未用完余额会直到用到打完为止呢?!
因单位和农行公积金负责人说法均不一致,造成我很大困惑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解决我困惑的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