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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0-12-31 16:03
 标题:津港高速收费不太合理
内容:

    好不容易盼到了津港高速通车了!我们认为这下到市区可就方便了,可是还要收10元过路费,我们在大港上班,每天回市里,走进港公路,到家快7点了,如果走高速,6点就能回到家,每天20元的过路费使我们望而却步,这与我们所处的滨海新区的地位十分不相称,希望市里能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和滨海新区职工的心声。

回复部门:市发改委   回复时间:2011-01-10 16:4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赵万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起于天津外环线与洞庭路交口,止于大港区板港路与胜利街交口,全长25.13公里。主线分段采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建设,其中:城市快速路10.43 公里,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14.7 公里,双向六车道,与津晋高速公路互通相连接,是我市联网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高速公路段天津收费站至大港收费站的高速公路段,按照我市联网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由天津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在该高速公路建成后,应由天津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经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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