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万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起于天津外环线与洞庭路交口,止于大港区板港路与胜利街交口,全长25.13公里。主线分段采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建设,其中:城市快速路10.43 公里,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14.7 公里,双向六车道,与津晋高速公路互通相连接,是我市联网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高速公路段天津收费站至大港收费站的高速公路段,按照我市联网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由天津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在该高速公路建成后,应由天津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收费经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委
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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