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默默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波及了大学生就业市场,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9]12号)精神,于2009年6月在全市选聘了50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公益工作。被选聘的从事公益岗位高校毕业可在公益性岗位进行1至2年的锻炼,比照协管员类公益性岗位,由市就业资金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全额社会保险补贴。
北辰区选聘公益岗位大学生218名,现在岗166名,其人事关系在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便于管理,市局就业促进处委托高校毕业生所在服务单位与其签订了《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锻炼协议书》,实践锻炼协议期为2年。
我市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岗位锻炼协议期即将期满,为了做好分流安置工作,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召开了我市从事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分流安置会议,提出了分流安置措施。主要是鼓励从事公益岗位锻炼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无息贷款,自谋职业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发放一次性补贴3000元;被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取,没有见习期,直接定级;各区县为每位从事公益岗位锻炼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3个,录用单位可获得补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2月23日召开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会议,传达了上述会议精神,要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找每一位大学生谈话,做好高校毕业生思想工作,市局正式文件下发后,区人力社保局将提出贯彻意见。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月7日召开了部分从事公益岗位大学生座谈会,听取了大学生的想法和要求,座谈会提出了从现在起,每位大学生要有重新就业的思想准备,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人力社保部门要以对每一名大学生负责的精神,做好对协议期满大学生的安置,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不会撒手不管。另一方面,大学生本人也要自己着手,解决自己的就业出路问题。
综上所述,我室将继续关注此事,敦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认真贯彻市有关部门的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从事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分流安置工作,尽可能为每位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支持。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直接沟通,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月10日
尊敬的默默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您详细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26390370),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您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