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鹏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
尊敬的夏鹏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010年12月29日,银建公司津E25676号出租车驾驶员驾驶车辆途径白堤路頤高数码广场门前时,有两位乘客拦车要乘坐该车去西北角。因议价不成,乘客没有乘坐该车。该车驾驶员骂乘客,语言不文明,其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二项规定。依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我办相关部门已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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