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出租车”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
尊敬的“出租车”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发展实行总量控制”。
天津市客管办作为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没有接到关于出租汽车要增加车辆的通知。根据您的咨询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如何有效地分布好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的现有资源,使之在全市范围内做好服务。
感谢您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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