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武清区高村乡的村民。在我小的时候都说非农业好,在那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都转成非农业,已经十几年了,所以没有地,也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保险,一直靠打工活生,现在家里要拆迁,安置费,优惠政策统统与我们没关系了,
还有这条“根据《武清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非农业户口人员在还迁过程中不参与分立户和三世同居一宅不符合分立户的优惠组合购房。”
以后我们连住的地方都困难,就算勉强能住进楼房,到时候物业费也是雪上加霜啊!
没有任何的优惠政策和照顾.现在我们村子要拆迁,村子里面拆迁补偿的一切费用都跟我无关,拆迁的工作人员只有一句话就是“是你运气不好,谁让你是非农业”难道非农业就只能饿死在路边吗?我是非农业,这是我的错吗?
难道还要让我们活在“越穷越光荣”的年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0年12月26日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我单位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给予调查。答复如下:
关于非农业户口分配集体资产需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方案,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中,平房按照“拆一还一”政策加优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还迁过程中不参与分立户和三世同居一宅不符合分立户的优惠组合购房”政策是根据《武清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拆迁工作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系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高村乡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