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96年买的芦北口的房子,和原来房主有协议,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的房本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有一个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的老房主已经去世了,集体土地的房主也找不到了,请问怎么才可以过户呢?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