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4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一、对金钟市场粮油区土产楼1楼7号进行检查。经营者邵长仁,在其仓库(金钟市场粮油区土产楼1楼7号)内,未检查处超薄塑料袋,仓库现场存放大量的整包卫生纸、整包手纸。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有3吨左右超薄塑料袋,据此举报不实。 二、对金钟市场零售大厅进行检查。在零售大厅4排南横头发现标有“王老三总经销”和“环保塑料袋销售处”字样的摊位。 现场检查时,正有一名妇女销售塑料袋,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为孙文刚,注册号:120110600079057,经营场所:东丽区金钟街道赵沽里村金钟河蔬菜贸易中心干炒区后20号,经营范围及方式:塑料制品零售。经现场检查核实,扣押超薄塑料袋300个,并且该经营者擅自变更了登记事项中的经营场所进行塑料袋的销售行为。此案由分局执法局立案进行查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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