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旺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3日
韩旺珍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现向您公布限价房、廉租房和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根据《关于落实<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改[2008]291号),申请限价商品房的非农业户籍指非农业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和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对落户时间没有限制。若其他方面满足条件,可持本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籍薄、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户籍未能反映婚姻状况,还需提供申请婚姻状况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限价房购房资格申请。
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满一年后,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请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证。我们已在天津住房保障网限价商品住房栏目及时更新近期陆续开盘的项目,您可按照提供的电话与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开盘信息,及时选购住房。
二、廉住房申请条件: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的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在3年以上、同户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住房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三)市内六区非拆迁家庭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或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变卖房屋或转让房屋使用权时间超过3年的两人以上(含)家庭。
(四)市内六区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家庭中上年年收入低于3.7(含)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的家庭。
(五)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含)平方米、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的家庭。
申请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三、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住保处电话23394500咨询。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