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关于2010年国家发放冬季采暖费的事宜,我所在的工作单位---天津天士力帝泊洱销售有限公司,至今没有向我发放,我在12月2日到单位人力资源部询问,给我的答复是:“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有采暖费的补贴,像我这种市场销售人员是不享受此项福利的。”我要问,作为公司正式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一样的,都属于公司员工,况且我在天士力公司已经有6年工龄,只是现在转作销售工作,连刚到公司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都能享受采暖费的补贴,为什么我就没有,遭遇到此项不同等待遇,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我如何向公司索取此项补贴?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发放冬季取暖补贴等福利待遇。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专线1233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