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从新疆调到天津,又调往上海工作,在调动的时候天津保险应该从09年12月份开始缴纳,但在调往上海后发现社会保险从2010.01份才开始缴,少缴一个月,目前单位也同意给补缴,现在想咨询一下,这一个月的保险怎么补缴,在哪里办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补缴在天津就业期间的欠缴费,应当在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前,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社保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