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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 2010-11-25 12:23
 标题:刘家房子拆迁政策咨询
内容:

    拆迁按1:1给房不足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000给钱。

    如果我们要现房,你们能给吗?

回复部门:北辰区   回复时间:2010-12-01 09: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李伟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立即就您所咨询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此次城中村改造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政策,以证载宅基地面积为依据与还迁房建筑面积1:1实行就近定向安置(公寓式楼房以证载面积为依据)。刘房子属原地还迁,需拆迁后启动还迁房建设,待还迁房建设完成后,再进行还房,故无法实现现房还迁。而且,全区13个新启动改造的城中村均采取先拆、后建、再还迁的统一模式。

    关于补交差价问题,还迁安置房建筑面积采取与应还迁面积最接近的原则,同时,增加面积应补交差价款,补交的差价款按市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价格为计算依据(计算价款的价格不是商品房价格,而是参照经济适用房标准,按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批复价格为计算依据)。同时,增加面积在5平米以内(含)的按核定价格的80%计算。如果被认定为困难家庭、特殊困难家庭,还可按照阳光救助政策中的规定,享受相关救助政策。此外,也可采取混合产权解决住房问题。故您所说8000元每平米的差价标准没有依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

 


尊敬的李伟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原则政策给与您及时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或需求,建议您直接与村拆迁指挥部沟通,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妥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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