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建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现正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
尊敬的张建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立即就您所咨询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2006年天津市为了解决村级卫生机构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和水平低的问题,经天津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批准,在春季高考和秋季高考落榜的毕业生中招收一批自愿到村级卫生机构服务的学生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乡村医生方向)。招生原则是自愿原则和乡村医生方向,仅能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签订协议也是因此而签订,并非今后工作安排而签订。此类毕业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根据各村级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由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到村级卫生所,关系也仅仅是聘用关系。如有进一步咨询或需求,建议与区卫生局进行沟通(26836730),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卫生局
2010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