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鑫嘉园(原盛世鑫城)违约,不能如期交房,一个月前递交退房申请,退房款按一年前预付原款计算,业主已经遭受因开发商违约造成的利息损失和其他机会成本损失。即便这样,退款期限还是一推再推。请问政府相关部门能否督促一下开发商退款?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0年12月1日
尊敬答网友:
您好!经协调,开发商已与您取得联系,同意业主退房,并在积极安排房款,现已退给该业主部分房款,开发商表示将以最快速度将剩余房款全部退齐。谢谢!
武清区王庆坨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