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您好,我们是军粮城街道的低保户,我们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民政局给担负的,我们感到十分的感谢,但是在报销时却发现只能报销45%,是属于最低档的,村子里上的最低档的都不花钱,您看我们这些低保或者重度残疾人员的报销比例能不能大一些呢,我们这些百姓真的是看病难,看病贵啊,最起码给我们上个中档的吧,以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谢谢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行政策规定,我市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参加城乡医保,个人不缴费由政府统一按照最低标准缴费。如果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在就医方面负担较重,还可以享受城市医疗救助。有就诊减免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等待遇。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