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永红医院东院有职工一百多人,均不予以签订劳动合同,且不执行最低工资标淮。职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本人多方电话投诉均没能得到解决。希望有关领导帮助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未与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请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因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专线电话号码12333。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