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计划内住院分娩,如果是天津市红桥医院(二级甲等),能报销么?如果能的话,能报多少呢?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孕妇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按照规定给予报销,剖宫产的按照每出生一人报销800元标准,其他方式生产的,按照每出生一人报销600元标准。同时享受100元生育补助待遇。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