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的籍贯是浙江,05年至今在天津上的本科、硕士,目前户口是天津大学集体户口,即将在2011年7月硕士毕业,我在2010年5月在河北区春和仁居小区购得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我研究生毕业前能否把我的户口落在河北区春和仁居小区?如果可以,需要去哪个部门办理,如果不能应怎么办?请相关领导帮忙!!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