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最近在工作中遇见一个政府文件津政发[2007]第25号文,其中有一个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收费标准,有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的划分,请问塘沽区是几类地区?土地级别又是如何划分的?塘沽区福建北路是哪个级别?几类地区?
谢谢!
附:
津政发〔2007〕25号
http://www.tj.gov.cn/zwgk/wjgz/szfwj/200711/t20071119_32941.htm
尊敬的苑记艳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市发改委
2010年11月2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园林局拟定的天津市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25号)规定,中心城区以外各区县的一类地区指该区县Ⅰ级和Ⅱ级土地的范围,二类地区指一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城镇基准地价的批复》(津政函[2007]48号)规定,塘沽区土地级别分为七级(工业为五级),福建北路位于Ⅱ、Ⅲ级地区,具体地块所在土地级别可向塘沽区国土资源分局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