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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无*   提问时间: 2010-11-11 21:02
 标题:山水颐城开发商强迫业主签订不公平承诺
内容:

    山水颐城开发商强迫业主签订不公平承诺

    问题内容 2010年9月18日,盼望已久的交房日期到来了,但业主在领取钥匙之前首先要向开发商签订一份承诺,才能领到钥匙,业主仔细阅读承诺书时发现,这份承诺书是开发商提前印制好的、剥夺业主人权的一份承诺。首先,违约金赔付不平等:业主违约付房款要向开发商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一比例赔付,而开发商违约交房向业主赔付是按总房款的十万分之一进行赔付。其次,即便业主忍气吞声了按十万分之一领取违约金,但后边还要求业主以后不再向他主张其它违约责任,这一要求怎能接受,谁知道开发商以后还做出什么样的违约来。例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产权登记,这份承诺书一但签字无异于杨白劳给恶霸地主黄世仁签字。再次,关于违约赔付我们业主也就无法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签了字才能领钥匙,否则不给钥匙。我们至今还没领取到钥匙。请问政府开发商既然这么理直气壮,为什么还怕我们到法院去起诉呢?在现代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怎么还能容忍像黄世仁这样的恶霸存在呢?我们只想先领取钥匙,后用法律的武器维权,请求政府帮助我们能避过今年的寒冬让居者有其屋。

回复部门:蓟州区   回复时间:2010-11-17 14: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心情,我们十分理解。现代城的诸多问题,县有关领导十分关注,也非常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想尽一切办法,切实维护百姓权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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