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大寺镇王村,长期实行单休,还不给加班费,这合法吗?
而且10月1日 和5月1日等逢1日的节日当天不放假,也不给算加班。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应当按照政策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待遇,职工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