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两年后,才来天津的。户口随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落到当时公司的集体户口上。08年到天津,按公司要求档案存在了开发区档案管理中心,当时是以公司名义存的,但户口还是放在了原来的工作单位,现在公司有集体户口,我想把户口转到现在的集体户口上,可是单位说档案和户口必须在同地才能办理,我想问一下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1月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