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申请限价房的过程中遇到户口迁出证明的问题,细节如下:
2009年1月,我的集体户口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迁入天津市河西区。我妻子的集体户口为天津市南开区。
2010.10.18日在南开区房管局申请限价房时,被告知我必须回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具户口迁出证明。
2010.10.19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咨询后,被告知不能开具户口迁出证明,理由为:市内六区的户口可自由迁移,无相对应的户口迁出证明,不能开具房管局所要求的证明。
2010.10.20日再次来到南开区房管局,被告知公安分局的理由不能接受,必须开具户口迁出证明。
现在我不知如何处理,心急万分,盼望尽早回复,谢谢。
刘文波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0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