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目前大港出租车为地方性出租车,能否和市里一样建立统一的管理?
谢谢?
尊敬的李明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10月22日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经我办相关部门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及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大港经营的“地方性出租汽车”未依法经过我办批准,目前不能纳入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管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