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爱人前段时间突然病情加重,不仅不能正常上班,而且生活不能自理(需有人24小时陪护照顾),而他今年只有35岁,不符合办理病退的条件,我们的孩子只有4岁,我还有偏瘫的母亲需要照顾,亦不能正常上班,为解决眼下的经济等各种生活问题,我爱人只有投奔远在湖南的父母帮忙照顾,而我咨询过有关部门,只有退休人员方可办理投靠亲属异地就医,像我爱人这种情况,只能让单位开证明说是单位将之派往异地长期工作,方可办理异地就医,可鉴于我爱人身体这种情况,单位怕引来骗保之嫌,不敢开将之派往异地工作的证明,那我们本来正常缴纳医保费,根本没有骗保的想法,可却因现实的困难和死板的政策把我们逼的走投无路,我们呼吁有关部门,灵活掌握政策,对一些特殊情况特殊人员,能否在不违反大原则的情况下,特殊处理,给我们这些饱受病痛之苦人员的家庭一些温暖,能够做到在职(丧失劳动能力者)和退休人员一样均可享受异地就医(投奔亲属型)待遇。在此谢谢各位领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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