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陈官屯镇,98年去天津上学。毕业后,将户口留在市里亲戚家。工作后在北辰贷款买房,后迁到住处(北辰)。因更换工作,将北辰房子卖掉。户口仍在北辰,本人想将户口(非)迁移老家陈官屯镇父母那(农)。是否可以?并且我结婚3年。妻子户口(非)仍在河北,也想将户口迁到老家。是否可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9月14日
尊敬的邹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政策,您可以将户口迁移至静海房产处,但户口性质仍为非农业,您的爱人需与您结婚并在津居住十年,且年龄满35周岁,方可申报投夫落户。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