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suzh-988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 天津市第十四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发展实行总量控制。”我市不增加出租汽车数量。
2.关于“在我市中心地区设置出租汽车侯车区”的建议很好,我们将尽快制定规划,并商市规划局和交管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力争落实。
3.关于再次调整租价问题,我们将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报送市发改委物价部门,待时机成熟时组织落实。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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