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房是碧春里的,于2008年初第一批拆除,是增加面积的还迁,合同上写的是2010年底还迁,不知道现在能否按时还迁。
尊敬的徐华:
您好!接到来信后,我公司十分重视,将会以电话形式与您取得联系进行反馈。
天津市治达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