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有明文规定单位要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但是单位不给,我们又能怎么办呢?难道我们真的打电话投诉?结果或许就是我们得到了几百块的防暑降温费,却丢了自己的工作。
烦请保障部门能帮忙,我们广大职工怎么办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行为,职工应当采取正确的维权途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会首先采取协调解决的处理方式,协调不成再进行裁决。因为受理程序的要求,我们不能在此直接受理,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