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洁你好:
您反映东悦里6号楼顶层屋顶严重漏水问题无人解决的问题,经向房管部门查询,维修资金的使用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制定方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使用建议,并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指导下,委托相关单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二)业主确认:《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相关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关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三)办理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地产管理局办理办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并提交下列文件:1、专项维修资金账目余额证明;2、《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3《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书面确认证明》及《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公示证明》。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受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时,要件齐全的,应当在接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证明》。目前负责申请的物业公司并未到我局物业办进行备案。
根据相关法规,居委会应履行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组织推动职责,按照上述程序输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区房管局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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