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辰区区长您好:
我家是03年搬到普同里,现在要开据一个关于我家房屋人户分离情况的一个相关证明,我们这里没有居委会,得去管我们这片的天穆镇居委会去开证明,但人家又说不了解我们的情况不给开证明,像我们这种情况应该去哪里开这个证明呢?希望你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谢谢您了。
尊敬的王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咨询的情况,正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5日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天穆镇调查处理,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您的户口无法迁移是因家庭内部尚未对此事达成一致造成,并不是因不可抗因素不能进行迁移。且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您没有达到申请低保的要求,故目前无法给您开具相关证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