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请问一下去年在招考公益性岗位时各区县好像都为民政部门留了一些名额,请问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民政的条件?是不是民政或特困家庭在期满后会得到一些照顾呢?还有不知道对2年后期满的大学生公益岗有没有安排?如果把这批已经熟悉业务的人踢掉,让他们再次流向社会,势必又有了新的社会压力!希望有关领导能尽快回复一下民生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