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马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针对燕宇小区地锁问题,我室正责成相关部门抓紧核实,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
尊敬的小马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北仓镇调查核实,妥善处理您的诉求。镇政府接件后第一时间与屈淀村取得联系,经查:您没有留下真实姓名,电话也是外地号码无人接听,故无法当面为您说明或解决问题。根据您咨询的问题,现将相关医疗保险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医疗救助问题的解释
根据津政办发(2009)114号《转发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住院(含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费救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再按照下列标准实行分段救助,年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1.3000元以下部分救助20%;2.3001元至6000元部分救助30%;3.6001元至10000元部分救助40%;4.10001元至20000元部分救助45%%;5.20000元以上部分救助50%。
二、关于医疗救助报销方法的解释
1、全额垫付:低保户在医院就医全额垫付的,把医疗单据送到镇民政办,由镇民政办统一交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5月15日以后实现“即时结算”后,到北辰中医医院等定点医院住院,医院输入低保户就医人员的身份号码当场结算,低保户只交付本人应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因医院未联网或网络故障全额垫付的,低保户自己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报销医疗费。
2、医院结算:2010年5月14日前,在医院就医已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药费的低保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医疗费单据交到镇民政,由民政部门统一报送到区社险分中心,进行医疗救助报销。5月15日后低保户必须到指定的定点医院住院,在医院结算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连同医疗费单据交到镇民政,由民政部门统一报送到区社险分中心。
三、存在的问题
1、现有低保户已由市民政局统一免费参加2010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0元标准),至今医保卡尚未发放。2、通过与社险分中心沟通得知,目前全市医疗救助报销工作尚未启动,原因是市社保单位,仍在调整报销系统,尚不能报销医疗救助,需等待进一步通知。
综上所述,我区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医疗报销补助,但区政府承诺,待市民政、社保部门正式展开此项工作后,我区将第一时间根据相关规定,妥善解决您遇到的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仓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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