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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 2010-06-08 21:32
 标题:此建筑是否为规划范围内?
内容:

    本人为和平区沈阳道三多里的一户居民,近日来,坐落在沈阳道和哈密道交口新疆南路上有一建筑楼,此楼与我住宅的楼间距仅为11米,我们邻里看过此楼的图纸,此幢建筑楼高12米,请问此建筑是否在规划范围内?他们如此盖楼是否合法?此楼现已建到二层高,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采光,若盖至三楼,我处将基本无光源,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分昼夜的施工,带来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屡劝不改,我们邻里实在无法忍受他们对我们的无视,多次求助仍无法阻止,前几日浇筑混凝土,土渣石子溅落我们院落一地,已经严重干扰我们的生活,并对我们的安全造成影响,请相关领导前来视察,核实情况,尽快解决此问题,维护社会和谐!

回复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10-06-17 16:55   是否超时:否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将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您的问题进行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天津市规划工作的关心。收到您“和平区沈阳道和哈密道交口建筑是否在规划范围内”的留言后,我们进行了研究,现针对您所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建筑未在我分局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按照《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津政法【2007】90号)文件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按许可内容实施建设的,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的规定,该项目属区综合执法局职责范围。关于施工扰民问题我局已于区建委和区环保部门进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规划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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