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无为”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31日
尊敬的“无为”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自1997年起,我市出租汽车总量未曾发展。这是因为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委三令五申各地出租汽车应实行总量控制,我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也明确规定“本市客运出租汽车发展实行总量控制”。特别是我市客运市场的现状始终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后仍将对出租汽车的发展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对新四区和五区县客运市场进行调研,提出关于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实行区域性出租汽车经营的意见,报市政府。待政府批准后,选择试点地区摸索规律、总结经验,稳妥地予以推广。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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