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同事在5月21日晚上在万科水晶城门口乘坐牌照号为津E15933的出租车先去王兰庄花园小区,同事到门口下车后又继续前往南开华苑小区。当时我们上车时间是23点26分,下车时间是23点47分。一共只走了20分钟,里程显示是16.1公里,单价2.55元。总金额是37.8元。等候时间1分54秒。我感觉从水晶城到王兰庄花园小区很近,可是到了王兰庄计价器就显示18.2元。不知道是不是司机故意绕路了。而且单价按照每公里2.55元计算对吗?不是每公里1.7元吗?请相关部门同志帮忙解答一下。
尊敬的张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我办稽查大队核实,您所乘坐的那趟车,公里数相符,单价2.55元也符合规定。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清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