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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吕
提问时间:
2010-05-1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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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治理静海出租车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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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关于治理出租的办法,我建议,建立出租车停靠点,和交管部门协调,停靠点只容许合法出租车!停靠,其他车辆按违章处理,反之出租车在其他地点停靠等活也按违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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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客管办
回复时间:
2010-05-17 11:08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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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吕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将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
尊敬的“吕”网友: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与交管部门协调出租汽车停靠点的问题,并教育出租汽车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确保安全行车。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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