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应聘到某单位上班,三月初单位要求我从人才市场将养老保险转到该单位缴纳,我的保险在转移时只交到2009年12月31日。请问我的2010年月1日至3月31日的保险是否应由现单位缴纳?
您好!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并获得1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从业人员,单位就应该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因此试用期间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保险。,对于单位的欠缴行为,您可先与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