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咱天津人,我的爱人是山东人。我们结婚两年多了, 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过来,据说得十年以后。请问是这样吗?它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请您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4月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可申请按夫妻投靠政策在津落户,须满足投靠人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十年。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