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塘沽区安琪花园,现在想申请塘沽区的经济适用房,需要房本,但是负责盖安琪花园的开发商已经找不到了,现在手里没有房本,只有当时换取房本的还迁协议书,但是最主要的是上面的住址与我家现住址不一致。我家住在A栋10门,可是协议书上写的却是D栋3门!请问我家这种情况是否影响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到哪里可以更改?
以上问题请相关部门尽快帮忙解决,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咨询信!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处理,待有具体处理结果后会及时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塘沽管委会
2010.3.29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您提出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截至目前,塘沽尚未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您想申请的是限价商品房。购买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房屋所有权证,鉴于安琪花园尚未办理房证,其规范的还迁协议书也可作为房屋归属的要件。至于户籍地址与拆迁协议书的地址不一致,应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如:原产权单位、开发商或地名办等),以证明两地址为同一住房。
2010.6.9